
编者按
依法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为进一步普及信访政策法规,明晰信访处办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文明有序信访,即日起“苏州信访”微信公众号开设【信访微问答】专栏,希望能够帮助广大群众了解信访渠道、受理范围、办理流程、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很多市民朋友有这样的疑惑
反映的问题提交之后
完整的处理流程到底是怎样的?
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下一步还能怎么走?
今天
我们一起来了解
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
厘清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搞清楚受理部门、办理部门
分别承担哪些职责
什么是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
“路线图”中的内容,都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各个环节的程序和时限,也都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如何理解“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关键是要用程序推进保障实体解决,没有程序的推进,就没有实体的解决。程序推进是过程,实体解决是结果。程序推进是为了实体解决,实体解决是程序推进的目的。
两类部门
各司其职、协同发力
什么是受理部门:受理部门既包括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也包括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
职责:受理部门重点负责把程序推进工作做好,让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形成工作闭环。
什么是办理部门:办理部门主要是对信访事项有实体办理职能的有权处理机关、单位,也就是平时所说的职能部门。特殊情况下,信访部门也会作为办理部门处理涉及本机关本单位的信访事项。
职责: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涉及本机关、单位的信访事项,通过严密规范的程序保障公平正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实质性解决合理合法的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信访工作指导,及时研究完善政策,推动矛盾批量化解。
💡小提示:群众表达诉求,可以通过信访受理渠道提交;如果清楚事项对应的主管单位,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办理的职能单位反映,同样纳入法定办理程序。
信访有流程、维权有规矩、诉求有路径
合法合理的诉求
一定有正规渠道解决
无序过激的方式
只会耽误自身问题的处理
后续
本专栏将分篇、分专题持续更新
逐一为大家详解
信访渠道选择、信访受理范围、
禁止行为、信访人权利义务、
常见疑问解答等实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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