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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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苏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 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

通过苏州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政务新媒体及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公开;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2. 主要职责、机构职能、局领导个人简历与工作分工;

3.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信访等流程、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4.财政预算、决算;

5.公开招聘公告以及录用公示;

6.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本机关网站(xinfj.s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下载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书面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当面提交的,由本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苏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代为接收。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活动或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请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提出或查询。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苏州市信访局办公室(信息处)是苏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9号楼3楼;联系电话:0512-68618605;传真号码:0512-68618513;邮政编码:215004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 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电子邮件

□ 信函

□ 传真

所需信息的机关单位

苏州市信访局

1.申请人为公民的,请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请附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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